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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局,也是,存在,都有,找不到

提問: 臨時受雇受傷,不知道下一步該怎么辦?請好心人幫助我。 問題補充: 好心人,您好!  我父親在正月初五的時候上山場給包工頭(當地經營所所長)打工(一共就十多天的活,沒有合同),正月十二不幸讓樹砸傷,當場昏迷,右耳朵豁了,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,包工頭將我父親送到我們區醫院辦了入院手續,當時就做了一個B超啊,診斷右小臂和鎖骨骨折,把耳朵包扎一下,打的杜冷丁止疼,又打的消炎針,其它的什么也沒有做,醫院說當時正趕上正月放假沒有醫生,一直到三月一日的時候才做的手術,兩處骨折處打了鋼板。當時入院時包工頭說是讓樹掃傷的,醫生病例上也是這么寫的(病例上還寫我父親吸煙喝酒,不知道為什么,我父親當時正在戒煙,酒也是有事的時候才喝,不知道醫生這么寫有什么用意),當時對我父親頭部也沒做檢查,也沒有做心電檢查和胸腔檢查,后經我母親要求才做的這幾個檢查,又發現三處骨折,左肩和肋骨,當時醫生說沒什么事,養著就行了(我們家里人也沒知道醫生這么做行不行,但醫生說了就照做了),幾天我家里人發現我父親一直不清醒,問醫生我父親頭部有沒有問題,醫生說沒什么問題,是外傷導致的,后在家里人的強烈要求下做了檢查說腦受損,家里人要求打腦康,醫院才給打,四月十八日我父親上哈爾濱醫院復查發現右耳有問題,初步診斷為神經性耳聾,現在又回到家里的那個醫院進行打針治療,這期間治療的費用一直是包工頭出的,他還口頭答應,我父親出院后每月給六百塊錢(包括療養費和營養費),一直到取鋼板。我家里人要求做工傷鑒定,包工頭說他申請了,不用我們家里人管,到傷殘鑒定結果下來后在支付我父親傷殘賠償和誤工費。剛一開始的時候,我們家里人要求轉到市醫院治療,包工頭說在這個醫院有保險,別的地方治病不管,多種理由不讓轉院。治療一個月左右的時候,經別人告知,包工頭和這個醫院的院長是親戚關系,這才知道當時為什么醫院治療態度不好,不及時檢查,不及時用藥,很多藥都是在家里要求下才給用的,病例也寫的不詳細,寫的病情很輕。現在我們知道一開始在這個區級醫院接受治療就是一個錯誤,現在也快出院了,也沒辦法了。包工頭進行了工傷鑒定也不一定是真的,如果按照現在醫院出的病例,就是鑒定也不會準確,也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,也不知道該怎么辦了,請好心人幫我家出出主意,不經官怎么辦,經官怎么辦。請好心人幫我家出出主意,不經官怎么辦,經官怎么辦。請好心人幫我家出出主意,不經官怎么辦,經官怎么辦。 医师解答: 此答案由管理員代為選出不論你父親是否屬于臨時工,只要是對方雇傭,在勞動過程中造成的人身傷害,雇主都有義務賠償.因此,建議你還是盡快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,但是要有能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.不過,實在找不到,先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,如果他們能夠認定存在勞動關系也是有效的,因為涉及到舉證/取證問題,建議你們向當地的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,由專業的律師幫助你們維權,效果會更好一些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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